「可.....可.......我知道為什麼的。」
「我只是不知道怎麼回答她,她那時才 16 歲,她還未成年。」
我看著李警官,聲音帶著顫抖和濃重的鼻腔,幾乎是要哭出來了。
「李警官,求求你,救救我,也......救救她,她那時才 16 歲。」
「我爸爸愛她。」
「是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那種愛。」
「她那時只有 16 歲,她還是個孩子。」
「其實,今天發生的一切都是我們提前安排商量好的,我們想不到其他的求助辦法了。」
筆錄室內只有我的聲音輕飄飄的響起,然後不斷升空盤旋,最後飄蕩到所有人的心裡。
同一時刻,走廊另一頭的審訊室內,
陳子明一臉的不解。
「我為什麼要來警察局做筆錄?」
而花蕾正走出鑑定中心,在 7 班班主任和警察的陪同下,臉色慘白的坐上警車。
而我出了筆錄室,坐在大廳的凳子上,等待著林花蕾的出現,
10.
鐘錶顯示 10 點 35 分時候,林花蕾出現了,我立刻起身走到了她身邊,大聲的說道,「花蕾,你不要怕,我都告訴警察了。」
擁抱的的瞬間,我低聲又清晰的開口,「林花蕾,我告訴他們,這是我們商量好的,你是想和我爸談戀愛呢,還是他單方面暗戀你呢?」
鬆開時,我緊緊地握住她的手,似笑非笑的看著她。
「其實,你一直都在勾引他,對吧,小.....媽.....」
她慘白的盯著我,像是在看一個魔鬼。
「你.......」
「你不怕」我搶先一步按住她的話,
「去吧,把一切真相都告訴他們的,你是無辜的。」
我目送著林花蕾走進筆錄室,
我目送她一步一步走進我為她編織的命運里。
那時,我躲在暗處,看著他們笑的真的很開心。
我知道,林花蕾的幸福人生開始了。
昂貴的手錶,昂貴的包,昂貴的手機,昂貴的時光。
而我穿著我媽媽的舊短袖。
填不完的肚子,干不完的家務,深夜學習的深夜的功課、尚未成年的我。
可我的人生悲慘的實在是太久了。
現在林花蕾,你的幸福人生要結束了。
這一次,換我幸福,很公平,對吧。
11
警察的調查比我想像中的快,而林花蕾審時度勢的能力更在我的意料之中。
真話中混著謊言。
用真話說起謊言。
可誰讓我爸爸那麼「愛」他的養女呢。
1 萬的手機,2 萬的包,3 萬的項鍊,4 萬的表,每周一次的必勝客,和與之對照的營養不良的親生女兒。
「我媽媽離開後,是他收養了我,我很感激他。」
「他為什麼對我這麼好?」
」是他,他在夜裡走進了我的房間」
「他說給我買東西,我喜歡什麼酒買什麼。」
「工資卡是他給我的,他說我們是一家人。「
「我花錢是為了報復他。」
「他是個魔鬼。」
在林花蕾的指認下,我爸爸從好爸爸成了很壞很壞的壞爸爸。
即使沒有任何實質的證據。
鑑定中心只能鑑定林花蕾處女膜破損,不能鑑定對象是我的爸爸陳子明,但林花蕾說他是,他就是。
一張張銀行流水單能證明林花蕾和我爸爸有經濟往來,不能證明是封口費,但林花蕾說是,它就是。
對披薩店工作人員的走訪調查能證明林花蕾和陳子明共同出現,不能證明他們是在約會,林花蕾說他們是,他們就是,還要再加上「被迫」二字。
「他說,我媽媽走了,他沒了老婆,我得賠給他。」
林花蕾的話帶著眼淚,這一段話從白紙黑字到打著馬賽克的視頻席捲了整個輿論。
就此,她的養父我的爸爸死死的釘在恥辱柱上。
12
出公告的那天,小小的城市內,一夜之間,所有人都在討論這個案件。
報紙上,化為某某男性和某某同學的關鍵人名講述了惡整個案件。
電視機上,刑法專家們就「缺失關鍵證據是否構成此案」展開了激烈討論,成為法律科普節目的一個典型案例。
網絡上,自稱知情者或者當事人朋友的網友不斷冒出,試圖還原出符合他們想像的刺激真相。
大街小巷,人人都在談論這件事,我的爸爸陳子明是個色魔,壞人,噁心東西。
筒子樓里,鄰居們忙著痛斥這個噁心東西,老叔坐在輪椅上,狠狠的呸了一聲。
「偽君子,臭不要臉!」
而我住在班主任家中,電風扇一圈一圈的轉著。
班主任關切的遞上了西瓜。
「小希,不要在意外面的的一切,眼下最重要的是顧好你自己,你的成績一直名列前茅,加上,你放心,學校已經在安排你保送的流程,這段時間你就安心住在老師家裡。」
「謝謝老師。」
我咬了口西瓜,對老師說道,「老師,我走了之後,就不回來了。」
班主任摸摸我的腦袋,「明白。」
高考前一天,我爸爸被正式提起公訴。
13
法律上在認定強姦罪時,會綜合考慮各種證據。
確實,女方口供雖然重要,但也不是光口供就能定罪,還得現場勘查,比如有沒有打鬥痕跡、物品凌亂情況等。
物證也很關鍵,像毛髮、體液、撕扯壞的衣物等;還有證人證言,要是當時有其他人也能作為證據。
只有當這些證據形成完整的鏈條,能充分證明犯罪事實存在,才能給男方定罪量刑,要是只有女方口供,沒有其他證據相互印證,是不能認定男方有罪的。
但,誰讓我爸爸實在是太愛這個養女了,過往的每一個證據都在相互印證著他的「心懷不軌」。
那些爸爸偏愛養女的一切,刻在我內心深處,在午夜夢回時一遍遍的重複,終於大白於天光之下,白紙黑字的落在筆錄上,成為壓死他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他的親生女兒證明他「愛」她的養女。
鑒於林花蕾當時為未成年,我爸爸被加重判了 7 年。
法庭上,林花蕾指著被告席上的我爸爸,她的養父,聲淚俱下。
「是他,就是他。」
「他深夜走進我房間,摸我的大腿。」
我沒忍住噗嗤笑了出來。謊言說多了,她自己都信了。
林花蕾的媽媽張文也久違的出現了,她更誇張,竟然趁著獄警不注意,衝上去廝打陳子明。
「天殺的陳子明,居然這樣對我女兒,我殺了你,我殺了你。」
哇,像極了深愛女兒的媽媽。假如在得知沒有賠償款時,沒有狠狠扇了林花蕾一巴掌的話。
「我沒有,我沒有,」法庭上,我爸一遍一遍的否認。
「我真的只是把她當女兒。」
「我是好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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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是好心啊。」
直到檢方拿出了一個個可以相互印證的證據。
披薩店裡二人相對而坐,滿桌的餐食里最顯眼的是桌上的鮮紅花束。這是來自監控里的全程畫面。
「是,他們幾乎每周都來吃飯,還都是那張桌子,我影響很深。」披薩店的店長如是說道。
「買表的時候,是他們二人一起出現的。」名表店的店員如實說道。
「這個小陳很疼愛她的,什麼好的都給她,他親生女兒管都不管的,我們作為街坊鄰居是敢怒不敢言。」老頭作為鄰居代表如是說道。
........
我看著一份份證據,每一份都是他們父女二人的幸福過往。
而我爸爸陳子明在一份份充滿愛意的證據前驚愕得愣住了臉。
像是有感應一樣,他猛的看向旁觀席上最後一排的我。
我很好奇,那個瞬間,他是震驚於「證據」如此之多,還是他意識到他對我所虧欠的。
這不重要。
重要的是,我不能忘記,我媽媽是活活累死的,是被這個好男人活活逼死的。
我很小的時候,就沒有媽了。
「是,我曾經在夜裡看見我爸爸走進林花蕾的房間。」我坐在證人席上如實說道。
他臉變得灰敗而麻木,像極了我媽媽從工地上回來,坐在門口的樣子,灰敗而麻木,稱之為絕望。
「是,我認罪。」
他終於認了,輕輕的開口,隨之而來是法官重重的落錘。
我爸爸,陳子明,被判了 7 年。
我的養姐,林花蕾成了人們口中「被那個過的女人」。
14
我離開前,在筒子樓見過林花蕾一面,她穿著暴露,上下打量我,「陳希,你要去上大學了是嗎?」
「這年頭,上了大學也沒用,工資撐死了 4 千,有個屁用。
她絮絮叨叨的說著,我安安靜靜的聽著,然後反問她,「你其實很羨慕我,對吧。」
她的表情僵住了,很快又像是聽到了什麼好笑的事一樣,誇張的笑個不停。
我也跟著笑。
「羨慕你?羨慕你窮?羨慕你沒媽?」
我把我媽的遺像放進包里,才對她說道:「你當然羨慕我,我媽死前給我留了錢,足夠我上完大學,還留下了這套房子,而你媽呢?」
我的媽媽去了天堂。
而林花蕾的媽媽會推她下地獄。
審判結束後,她並沒有被她媽媽帶離這個城市,反而被留在了這裡。
她沒有經濟來源,沒有落腳之處,她走投無路,只能回到筒子樓里。
於是,在眾人震驚的目光中,她從可憐的受害者成了自願的賤女人。
她一遍遍的解釋自己是被迫的。
可看向她的目光里聚集了越來越多的不懷好意。
她不知道,黃謠這種東西是不可以去認領的,她不知道一旦承認了那就不是謠言而是既定事實,在她指認養父的那一刻,她就是這個罪名的另一部分。
她經過時,會引來竊竊私語聲。
她停留時,會被喊名字,然後發出笑聲。
她不敢出門了。
她把自己關在屋子裡。
可屋門會在夜裡被敲響,有人會隔著窗喊她開門。
「開門啊,來玩啊」
有時候是偷偷摸摸的一個人,有時候是成群結隊的一群人。
她沒有經濟收入,她無法養活自己,她沒有媽媽的庇護,
富裕人設的破滅,讓她不敢去學校,即使學校會給她提供一個宿舍,一張床。
只會攀附的菟絲花是無法迎接風雨的,可她生來也不是菟絲花,她的媽媽沒教過她什麼是參天大樹的樣子。
真可憐啊。
終於,某一天,她打開了門。
「你不知道吧?」我拉上她滑落的弔帶,低聲道,「你媽媽當初是真的丟下你跑了。」
在她一寸寸震驚的瞳孔里,我看到了自己淺笑的臉。
「不過是我在某一天趁著街坊鄰居在樓下花園閒聊的時候,去邊上的小賣部買汽水,然後透露出了一個絕密的消息。」
我的思緒回到了那一天。
「叔,給我三瓶汽水,不要打開,我要請同學喝。」
邊上的人問,「你還有同學啊。」
「對啊,我同學他們家可厲害了,我不能空手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