紀念日當天,我去男友辦公室,剛好聽他的下屬在聊八卦。
「許總真是你男朋友?不可能吧,他都四十了,而且有個相戀了二十年的女友。」
年輕女孩急了,翻出一張摩天輪接吻照,得意又甜蜜地說:
「我早就拿捏住了許總,他已經向我求婚了,最近天天陪我看婚房呢!我們在備婚了,他這幾天就會和那個老女人分手。」
我皺眉,以為只是巧合。
因為我男友是不折不扣的不婚主義者。
直到我瞥見照片里,許沉抱著小姑娘深情激吻。
他的手掌明晃晃地探進對方裙擺,女孩修長的腿纏在他腰間。
那個在床上克制守禮的男人,此刻眼裡燒著我從未見過的慾火。
我的耳膜突然嗡嗡作響。
喉嚨如有千斤頂,擠壓不出任何聲音。
二十年來,每次我提起結婚,許沉都會溫柔地吻我的額頭:
「婚姻不過是一張紙,我們這樣不是很好嗎?」
我這才明白,原來他堅持了20年的不婚主義,只是針對我一個人的規矩。
他結婚當天,我買了一張去往南方的單程票。
1
和朋友的聚會上,我開玩笑對男友說:
「今年再不結婚,就分了吧,我馬上四十了,已經錯過最佳的生育年齡,眼看著馬上閉經,我不想再耽擱了。」
眼前的男人帥氣多金,身高腿長,歲月虛長,反倒給他平添了許多魅力。
相戀二十年,我們有堅實的感情基礎,生活和工作已經難以切割。
他卻還沒有鬆口和我結婚。
所有人都勸我,要抓緊套牢,男人四十一枝花,別讓小姑娘占了便宜。
我鼓起勇氣開口,想著就算感情不如當初濃烈,我也仍然相信男友願意娶我。
朋友都在起鬨,讓他起來向我求婚。
啪!
男友毫無預兆甩了我一巴掌。
現場瞬間安靜,所有人都懵了。
我捂住發燙的臉頰,委屈湧上心來,還有無地自容的難堪。
朋友攔著許沉,連忙打圓場:
「老許喝醉了,嫂子你別難過,他是看到有蚊子,幫你打蚊子來著。」
我已經下不來台,只能順著朋友給的台階下來。
我剛扯開一個笑容,又被許沉衝過來打了一巴掌。
他問我:「你在怪我耽誤了你?我有拿刀逼你跟了我二十年嗎?還不是你對我有癮,離不開我。」
我從來沒見過他如此失態。
以前無論我多任性,他從不屑發脾氣。
一直以來我們在工作與感情裡面都很合拍,很少起爭執。
因為拼事業,我們默契地不去談婚論嫁。
直至事業成功,不用為幾斗米折腰。
我以為接下來結婚是順理成章的事,便期待著被求婚。
我一連等了五年,許沉始終沒有任何表態。
上周我不舒服去醫院檢查,醫生說我快閉經了,建議我儘量在這兩年內要孩子,否則以後會越來越難要。
我回到家,故作隨意提了一嘴。
許沉意味深長來了句:「你這個理由挺高明的。」
說完,微不可聞地冷哼了聲。
好像我算計了他什麼似的,正要辯駁回去。
許沉立馬不耐煩打斷:「行了行了,我知道你想說什麼,也知道該怎麼做,你不要像我媽一樣囉里囉嗦。」
這是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以來,頭一回談及結婚。
可惜我剛聊起,立馬遭到打斷。
這次朋友聚會,我故意開個玩笑,卻得到如此之大的羞辱。
大顆淚珠從我眼中奪眶而出。
我破罐子破摔道:「許沉,如果你還算個男人,不如就直接承認,說一句你就是不想娶我,那我還高看你一眼。」
「拖著我不分手,不肯結婚算什麼男人?二十年了,你還要耽誤我到什麼時候?」
我以為這把年紀了,對任何事都有十足把握,絕不再輕易流淚。
可我忍不住泣不成聲。
好像這輩子所受的委屈,都集齊在今天傾巢而出。
許沉愈發冷漠,陰陽怪氣回我:「一個巴掌拍不響,是你自願把自己拖成老女人的。」
「而且我沒不讓你分手,你想離開,我攔你了嗎?」
他收拾好東西,買了單,招呼朋友離開。
走了半道,回過頭叮囑:
「早點回去熨好我明天開會要穿的西裝。」
2
我回家等了一夜。
許沉直到天亮才回來。
脖子和衣領都沾染上口紅,預示著昨晚的不平凡。
看著呼呼大睡的男人,年逾四十,卻比年輕時更有魅力。
發量茂密,身材高挑勻稱,長得像年輕時的金城武。
我們第一個十年,感情深厚,從沒紅過臉。
他對我極好,會因為我做飯不小心切到手,而包攬家裡所有家務。
無論多忙,都丟下工作做飯給我吃,哪怕只是一碗面。
那十年,我沒再做過飯、洗過衣服。
賺到的第一桶金,許沉全部打給了我爸媽。
只因我有個超雄弟弟,爸媽整日上門罵罵咧咧要錢,要不到,就放弟弟來砍我。
許沉替我擋過刀,傷到腦部在醫院躺了兩個月。
他本可以拿賺到的第一桶金繼續創業,但他沒有。
他選擇用錢幫我脫困,讓我擺脫原生家庭。
第二個十年,工作更加忙碌。
我因為藥物中毒導致肝臟損傷。
許沉二話不說給我捐肝,送我去最好的醫院做手術。
康復後,醫生說我的身體其實不適合要孩子。
從這開始,我和許沉的感情逐漸冷淡。
即使我拚命養生,把身體養得很好,也有條件生孩子。
可我們關係沒能再進一步,反而逐漸惡化。
他的手機突然亮了一下。
我鬼使神差拿起來看。
是公司的女同事發來的信息:『昨晚謝謝你,很舒服,下次再約。』
這樣曖昧的口吻,讓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危機。
我往上翻找聊天記錄,試圖弄清楚怎麼一回事。
沒想到許沉早已刪空了記錄。
如果沒有私情,又何必遮遮掩掩。
整個上午我就坐在床邊,被失落的情緒裹挾。
許沉醒來後,起身匆匆洗漱,打開冰箱喝了口牛奶,啃了口麵包。
桌上有我做好的飯菜,現在吃剛好不冷不燙。
但他就像沒看到,也自動忽略我的存在。
直到看見要穿的西服還是皺皺巴巴,終於不悅地看了我一眼。
「你到底在幹什麼?明知道我今天有重要會議,你成心和我過不去的吧?」
許沉眼底那抹不加修飾的厭惡,深深刺痛我。
我趕緊起身,拿起西裝準備熨燙。
「不用了!」許沉一把搶回衣服,接聽電話,「會議推遲半個小時,你上來幫我熨燙衣服。」
來電的是他的助理宋玥玥,也是昨晚發來曖昧信息的女同事。
我有點無措站在原地:「其實不用麻煩別人,這點小事我來做就好。」
半年前,因為身體原因,我退居幕後,不再插手公司的事。
在家休養身體的同時,一邊照顧許沉的日常起居。
門外傳來按密碼的聲音。
宋玥玥沒有按門鈴,直接按密碼進來。
自來熟地拿拖鞋換上,越過我,接下許沉的衣服開始熨燙。
我記得這雙粉色的小兔子拖鞋。
那天,許沉把它拿回家。
我興奮地以為是給我買的,連忙試穿。
直到怒斥聲響起:「脫下來,別穿髒了它。」
3
我愣在原地。
難堪、委屈和不知所措的滋味傳遍我四肢百骸。
「你聾了嗎?」許沉又開始不耐煩催促,「說了不是給你買的,你還要穿多久?這把年紀了,不覺得穿粉色很突兀嗎?而且你沒發現這不是你的碼嗎?」
他走過來在我面前蹲下,態度強硬幫我脫掉拖鞋。
小心翼翼收進柜子,才放緩語氣向我解釋:
「這是給宋玥玥準備的,她是我的生活助理,每次來家裡只能穿你的拖鞋,你腳大,她穿不來你的鞋。」
我想起來了,宋玥玥上次穿我的拖鞋,狠狠摔進許沉懷裡,鞋子也甩飛了一隻。
她的腳只有三十五碼,而我足足四十的碼數。
難怪我試穿粉拖的時候,只能塞進去一半。
如今看到宋玥玥穿著這雙拖鞋剛好合適,我不由得心裡泛酸水。
衣服很快熨好。
許沉換好後,任由宋玥玥幫自己扣扣子、系皮帶。
最後到了系領帶。
宋玥玥抬頭,嬌嗔地拜託:「許總,你太高了,低一點好不好?」
許沉果真彎下腰,嘴角始終含著一抹寵溺的笑。
我記得上一個生活助理,就是因為個子太矮被炒魷魚。
他不喜歡將就別人,討厭低著頭被別人服務。
也曾對我感慨:「我們的身高就是天作之合,無論做什麼都很合拍,很舒服。」
我一米七八的個子,配他將近一米九的身高,外形上確實很般配。
幫他系領帶時,從不需要他低頭。
但現在,面對只有一五五的宋玥玥,他甘願低下高貴的頭顱。
忙完這些,他們一前一後換鞋離開。
我連忙追上去:「阿言,今晚想吃點什麼?我給你做。」
他們停下腳步,像剛發現我的存在。
突然打破他們的和諧,許沉顯得極其煩躁。
忍不住懟道:「我想吃的你就能做好嗎?每次都浪費糧食做出一大鍋潲水,我的建議是不如點外賣。」
宋玥玥聞言笑了出來。
許沉沒有維護我,又道:
「你明知道我每天晚上八九點才忙完工作,要是下班回家才吃晚餐,我的胃早就餓廢了。」
「所以不要問我晚餐吃什麼這種廢話,我不回家吃!你自己煮的潲水自己吃光它!」
話說完,電梯也到了。
他頭也不回地離開。
其實我想說的真正意思是:「你晚上想吃什麼?我給你做,做好了送到公司,我們一起用晚餐好不好?」
我知道他下班很晚,又怎麼捨得他不能按時吃飯。
我每回做完飯,哪一次沒有親自送過去?
我已經太久太久沒做飯,現階段就是學,每一個步驟我都不敢靈機一動。
做出的食物,有時候味道平平,但絕不是潲水!
感情淡了,我也過了煮一碗忘記放鹽的麵條都會被誇的年紀。
我仍然很愛許沉。
過去對我的好,能夠支撐我愛他一輩子。
我哄好自己,原諒昨晚的巴掌,只當他是醉後一時衝動。
至於宋玥玥,許沉的消遣品罷了。
4
我做好飯送去公司。
推開辦公室的門,映入眼帘的春光乍泄。
許沉抱著宋玥玥深情激吻,吻得難分難捨。
兩人衣裳凌亂,女生的裙子已經擼到腰上……
啪嗒,飯盒落地的聲音。
我不可置信地看著這一幕,喉嚨如有千斤頂,擠壓不出任何聲音。
許沉沒有被抓到偷吃的心虛,反而心安理得吮吸完最後一吻。
拿過身側的外套,披到宋玥玥身上,蓋去所有春光。
這才蹙眉看我,責備道:
「我說了,我不想吃你做的飯。」
「既然你看到了,那我承認,我確實和宋玥玥在一起了。不過你放心,我沒打算甩掉你,你仍然是我許沉明面上的女朋友。」
他拉起宋玥玥的手,用力親了下手背。
雙眼始終看向我,只是再無半點愛意。
我問他什麼意思。
難道要我接受一王二後的相處方式?
許沉嘆了口氣:「意思是我不可能和你結婚,如果你想離開,我絕不阻攔,但想繼續待在我身邊,就得接受我迎娶別人。」
宋玥玥接著補充:「我懷孕了。我們雙方父母已經見過面,婚期定在下個月,本想晚點告訴你,既然你知道了,希望你能祝福我們。」
一連串打擊接踵而來,我只覺得腦袋嗡嗡響,接下來便不省人事了。
夢裡,回到很多年前的午後。
媽媽說樓上張伯找我有事,讓我上去一趟。
爸爸接著叮囑:「去完張伯家,順便去樓下李叔家裡,他買了你愛吃的櫻桃。」
年少時,我不懂這樣的暗示,帶著書本就朝樓上去。
想著張伯是教育機構的老師,我不會的題可以請教他。
敲開門,我被熱情請進屋,被遞了杯牛奶。
張伯上上下下打量我,滿意得不行。
我這才知道爸媽把我賣給張伯的傻兒子當老婆了。
我害怕大哭,被死死捂住嘴巴。
只聽見張伯說:「好孩子不哭不哭,我傻兒子不會疼人,但伯疼你,留在伯家好不好?」
我拚命掙扎,摸了把剪刀,抵在脖子上。
「求求你,放了我吧,我爸媽收了你多少錢?我去打工還你,不要傷害我……」
但沒人憐憫我的眼淚。
我只好一剪子又一剪子把自己弄得血肉模糊,表明寧死不從的態度。
張伯生怕我死在他家裡,連累他房子變成凶宅。
罵了聲晦氣,就把我扔出了家門。
我匆忙跑回家。
爸媽見我一身血,嫌棄地皺眉,隨手扔給我一條抹布。
「擦乾淨,該去李叔家裡了,別哭哭啼啼的遭人煩。」
弟弟吃著李叔送來的櫻桃,大言不慚道:
「媽,多賣姐姐幾次,我們就有錢吃大肘子了,今天我就要吃肘子!」
回應弟弟的永遠是父母的溫聲細語。
而轉頭後,卻狠狠瞪我:「還不快去陪你李叔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