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判判韓國隊得分,雙方打成16平。
對比賽的影響:這個判罰激發出了劉聖書/譚寧的鬥志,她們隨後連得4分,20-16拿到賽點,21-17贏下比賽,奪得冠軍。
個人觀點:當時的解說嘉賓馬晉的觀點是,劉聖書/譚寧應該做得更好一點,不去接這個球。既然這個球雙方已打了三個來回了,比賽不是兒戲,就應該判。當然是誰得分屬於誰的。
本人沒學過羽毛球裁判,以上個人觀點僅供參考。但是不管裁判的判罰是否公正,值得注意的有這麼兩點:
第一、這4次爭議判罰都是針對中國隊員的,而且都是中國隊員吃虧;
第二、這4次爭議判罰都在比賽最為關鍵的時刻。
為何都在關鍵時刻?是一個很好的問題。有兩個可能:一是裁判真是黑我們;二是我們在關鍵時候頭腦容易混亂。
同樣,不管裁判公正與否,這可能都反映出三個問題:
一是中國隊員學習規則方面有不足。對新規則不熟悉,如馮彥哲還要求比賽中使用不准使用的噴霧;
二是中國隊員合理利用規則方面有不足。比如馮彥哲看到對方追分追得厲害,申請醫療暫停,是比賽經驗豐富的表現,但別說用噴霧啊,可以說大腿感覺不適,不知是否有拉傷,坐下來請醫生診斷,再噴一下噴霧,就不存在拿黃牌。
三是中國隊員對規則不太尊重。可能我們認為在我們的主場,我們這麼大的牌,裁判不會為難我們,中斷比賽有些隨意。